总体来看,在上市公司“壳价值”日益降低之际,公募基金整体对于ST个股配置正“敬而远之”。
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
近日,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24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,A、B、C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50%、40%、10%,AA级别公司14家,各类别证券公司数量总体保持稳定。
目前,全行业共146家证券公司,其中39家子公司合并至母公司评价,2024年分类评价共有参评主体107家。相关人士介绍,自2007年启动以来,分类评价制度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之一,是传递监管导向、发挥监管“指挥棒”作用的重要途径,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。
记者了解到,分类评价的指标体系总体保持稳定,证监会每年会根据监管导向和重点进行适度调整。今年的分类评价工作,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聚焦资本市场“1+N”系列文件和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。
具体来看,今年的分类评价设置多项专项监管工作指标,引导证券公司回归本源、更好发挥机构功能。如为引导证券公司发挥直接融资“服务商”和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功能,提升投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新设置了3项加分安排:一是对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为A类的公司加分。二是落实“科创板八条”关于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的要求,对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并购重组专业能力评价排名前列的公司加分。三是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新股发行定价能力,对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新股发行定价能力评价排名前列的公司加分。同时,延续去年评价标准,对IPO撤否率高的公司扣分。此外,还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分指标作了调整优化,按照主承销(或管理)民营企业公司债券(或资产证券化产品)金额,对排名靠前的公司加分,引导行业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、支持民企融资。
又如,为引导证券公司发挥维护市场健康稳定运行、服务中长期资金入市功能,分类评价连续三年将权益类基金销售列入专项加分,对各季度“股票型+混合型”基金保有规模排名前列且不存在“赎旧买新”情况的证券公司给予加分;连续两年将科创板、REITs、期货期权等做市列入专项加分,促进证券公司发挥流动性提供者的功能。
同时,今年的分类评价还突出严监严管、强本强基,从严传导监管压力。一方面,坚持严监管、零容忍原则,将证券公司、分支机构、各类境内外子公司、董监高和主要业务人员等各类主体,将行政处罚、监管措施、自律措施、立案调查等各类情形全面纳入评价范畴,传递全面加强合规风控监管的鲜明信号。另一方面,对合规风控能力较弱特别是存在明显问题、存在潜在风险的公司,注重整体实质判断,充分运用《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》等评价规则,应扣尽扣,依规对个别公司直接下调评级,确保评价等级准确反映其整体合规风控情况。
近年来,证监会持续加强对投行业务的监管处罚力度,本评价期有多家公司因投行业务被采取(或事先告知)行政处罚或者暂停业务的监管措施,分类评价依规予以扣分并同时取消其承销保荐、财务顾问等相关项目业务发展加分,传导合规风控为本的鲜明导向,督促行业摒弃规模情节、切实提升执业质量,走高质量发展道路。
另外,今年还继续将行业文化建设、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专项评价,引导行业践行“五要五不”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,突出建设中国特色金融文化,优化行业发展生态。持续加强行业廉洁从业监管,继续对存在从业人员行贿受贿多发、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被采取留置措施等情形的公司扣分,并同时取消其行业文化建设加分。延续实施稳健薪酬专项指标、引导证券公司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。同时,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,对董监高人员、主要业务人员违规买卖股票、违规代客理财等问题予以扣分,督促公司健全人员管理机制。
据接近监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,监管部门持续关注分类评价的运行效果,为有效发挥传递监管理念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,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。一是通过编发机构监管动态、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,传达分类评价工作的导向、标准、下一步关注重点,不断提升评价标准的透明度、导向性和公平性。
二是研究完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。现行《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》于2020年修订发布,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资本市场“1+N”文件要求,在传递监管导向的精准性等方面还存在改进空间。为此,将研究完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,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股票配资杠杆炒股,督促证券公司在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的同时,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,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,打造安全、规范、透明、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作出更突出的贡献。